110年1月11日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解釋裁判案
[2021-01-11]
 

 

     今天12月24日收到最高法院「大法庭統一裁判」案之出庭通知,是律師界一生之榮譽!

     國人皆知,最高法院99%案件都是書面審,除了媒體報導死刑犯或社會矚目案件(呂秀蓮副總統錄音帶案)有開庭外,一般律師99.98%極少收到開庭通知,所以能收到最高法院的一般庭開庭通知,是對律師一生的大肯定。特別是今天12月24日收到比照大法官解釋的最高法院「大法庭統一裁判」案之出庭通知,更是大感驚訝。這案件從104年到今天,終於讓最高法院選為案例,且開庭日訂在110111日司法節,更具意義。或許是我新居辦公室有擺「正義女神」與「觀世音菩薩」保佑,給我機會,我會認真地去最高法院,幫法官們處理多年無法定讞之案件,統一裁判,保障人權、促進法治發展,也是對國家的貢獻!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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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1月11日(剛好是司法節)出庭於最高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