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上半年,似乎跟彰化縣與勞資有緣,先在彰師大論壇2次。我不是當地律師,仍有機會遴選「勞資仲裁人」,獲選7位之1仲裁人=「仲裁法官」角色,專業與年資都重要,一般律師鮮少接到仲裁案,因為需兩造都同意選你,且是處理複雜之「商務、工程、勞資、工會vs資方抗爭」。我審過台中嘉義3件,一審定讞,兩造都不得上訴。仲裁判斷書效力等於三審判決。